根據省招考委、省教育廳《關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川招考委﹝2017﹞20號)的要求,省教育考試院成立普通高考成績復核工作組(以下簡稱復核工作組),組織專人對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答卷進行復核。
一、成績復核科目及范圍 (一)復核科目: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各科目、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全省統考文化課及專業課各科目、藏文、彝文一類模式高考各科、藏文加試、彝文加試。 (二)筆試科目復核范圍: (1)核查考生信息與答題卡是否一致; (2)掃描圖像是否清晰、完整; (3)是否存在漏評、漏閱; (4)非選擇題每題是否經過雙評或雙評以上,給分是否超出規定閾值; (5)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。 成績復核工作由復核工作組統一組織進行,不對考生查卷。 對復核發現的問題經相應學科專家審定、復核工作組認定后予以更正。 二、成績復核時間及程序 第一次成績復核申請已于6月25日12:00截止。復核工作組于6月27-28日對考生提出的成績復核各科目逐一復核確認,同時將復核結果返回給市州招考辦。考生成績復核結果不公布,由縣(市、區)招考辦通知考生本人。 若考生對復核結果仍有質疑的,可在7月1日17:00前攜帶本人準考證、身份證到縣(市、區)招考辦書面申請再次復核,逾期不再受理。對再次申請科目,由仲裁組進行核實,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。仲裁組裁定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本人,仲裁組做出的認定結論為最終認定結論。 相關推薦(點擊標題即可查看) 丹秋·名師堂學校創建19年來, 匯聚13大學科門派, 1200位專職教師濟濟一堂。 19年來,共有378931名學霸從這里走出, 助力16879名學生踏進初中名校...